张建、吴应泽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80执恢930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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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180执恢930号之一案件名称
张建、吴应泽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简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简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张建;吴应泽案件缘由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180执恢930号之一吴应泽:申请执行人张建与被执行人吴应泽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20)川0180民特637号民事裁定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应泽已向申请执行人张建支付案款40,000元。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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