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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吴应泽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80执恢930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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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180执恢930号之一
  • 案件名称

    张建、吴应泽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简阳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简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张建;吴应泽
  • 案件缘由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180执恢930号之一吴应泽:申请执行人张建与被执行人吴应泽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20)川0180民特637号民事裁定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应泽已向申请执行人张建支付案款40,000元。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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