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元、章露合伙协议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321执恢3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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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321执恢367号案件名称
李新元、章露合伙协议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湘潭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湘潭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李新元;章露案件缘由
合伙协议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321执恢367号李新元、章露:申请人李新元与被执行人章露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申请人李新元依据(2020)湘0321民初1610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章露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自动履行,该案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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