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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文亮、赵士南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0725执1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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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0725执1590号
  • 案件名称

    毛文亮、赵士南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昌乐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毛文亮;赵士南;潘有俭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0725执1590号申请执行人:毛文亮、,崔秀荣被执行人:赵士南、潘有俭你们双方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依据受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该案执结。执行一庭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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