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纳百秋汽车服务中心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921执97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冀0921执975号案件名称
沧县纳百秋汽车服务中心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沧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沧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沧县纳百秋汽车服务中心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921执975号关于沧县纳百秋汽车服务中心申请执行王洪林合一案,本院于2021年07月12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9月14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郭久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202执6976号 下一篇 赵莉、左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103执36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