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敬华、李汉勇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3执48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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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623执4855号案件名称
刘敬华、李汉勇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利辛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刘敬华;李汉勇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3执4855号刘敬华(申请执行人)、李汉勇(被执行人):刘敬华与李汉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368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3682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刘敬华(申请执行人)。至此,刘敬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623执4855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 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秦斯楠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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