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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伟大、本院刑事审判庭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802执恢5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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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802执恢503号
  • 案件名称

    田伟大、本院刑事审判庭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田伟大;本院刑事审判庭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802执恢503号本院刑事审判庭、田伟大: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田伟大罚金(贩卖毒品罪)一案中,现因被执行人田伟大已按(2019)湘0802刑初399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该案执行完毕。特发出结案通知书。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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