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伟大、本院刑事审判庭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802执恢5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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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802执恢503号案件名称
田伟大、本院刑事审判庭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田伟大;本院刑事审判庭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802执恢503号本院刑事审判庭、田伟大: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田伟大罚金(贩卖毒品罪)一案中,现因被执行人田伟大已按(2019)湘0802刑初399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该案执行完毕。特发出结案通知书。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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