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1122执2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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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1122执2037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缙云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缙云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王伟杨;朱利强;陈一波案件缘由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王伟杨、朱利强、陈一波:申请执行人王伟杨与被执行人朱利强、陈一波(2021)浙1122执2037号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2021年9月26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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