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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红超、李明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126执16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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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126执1674号
  • 案件名称

    邹红超、李明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宁远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邹红超;李明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126执1674号申请执行人:邹红超,男,1993年1月14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李明,女,1995年3月21日出生,汉族。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邹红超与被执行人李明离婚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明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1126民初21号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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