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马仕刚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825执71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1825执719号
  • 案件名称

    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马仕刚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天全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天全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马仕刚
  • 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825执719号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马仕刚: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马仕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77.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77.7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7日将该款转付给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至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4条第(1)项之规定,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825民初365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