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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琴、杭州合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6执2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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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626执2512号
  • 案件名称

    张琴、杭州合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贵州省德江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张琴;杭州合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2512号杭州合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杭州合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张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张琴于2021年9月26日支付案款人民币3096.00元,执行费人民币50.00元。申请执行人杭州合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放弃余款部分。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2512号张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杭州合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张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张琴于2021年9月26日支付案款人民币3096.00元,执行费人民币50.00元。申请执行人杭州合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放弃余款部分。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2021年9月26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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