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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忠敏、徐建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21执恢5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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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821执恢530号
  • 案件名称

    许忠敏、徐建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镇赉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许忠敏;徐建辉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本 次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821执恢530号许忠敏、徐建辉:本院在执行许忠敏与徐建辉其他案由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徐建辉已履行完毕本次执行案件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本次恢复部分的案款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镇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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