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1执3905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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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421执3905号之四案件名称
刘文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凤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刘文明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查 询 存 款 通 知 书(2021)皖0421执3905号之四发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事由:因刘文明诉讼费一案中,关刘文明中国工商银行账户的存款请予以查询。查询:刘文明银行存款查询人:王振玉批准人:王振玉填发人:王振玉审判员 王振玉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叶怡婷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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