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徐明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184执1345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冀0184执1345号
  • 案件名称

    徐明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河北省新乐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徐明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184执1345号关于徐明栾申请执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9月23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9月24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