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立明、乔铜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保5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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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保541号案件名称
郭立明、乔铜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郭立明;乔铜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保541号乔铜:关于你与郭立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以(2021)吉0112执保541号立案执行。经查询郭立明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现通知你:本案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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