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麻阳锦江鸿运农林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6执恢5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226执恢59号案件名称
聚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麻阳锦江鸿运农林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聚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麻阳锦江鸿运农林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26执恢59号湖南泰和聚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麻阳锦江鸿运农林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我院于2021年9月8日立案执行湖南泰和聚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麻阳锦江鸿运农林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现担保物权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麻阳锦江鸿运农林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且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陈张、常瑞君婚姻家庭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321执恢586号 下一篇 李军、谢继恩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1224执1303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