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张、常瑞君婚姻家庭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321执恢5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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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321执恢586号案件名称
陈张、常瑞君婚姻家庭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怀远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陈张;常瑞君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321执恢586号陈张、常瑞君:关于申请执行人陈张与被执行人常瑞君离婚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36509.79元,现因被执行人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了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此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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