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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开其、何济碧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申请支付令审查民事令(2021)黔0322民督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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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322民督88号
  • 案件名称

    蒙开其、何济碧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申请支付令审查民事令
  • 审理法院

    桐梓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桐梓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督促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蒙开其;何济碧
  • 案件缘由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支 付 令(2021)黔0322民督88号申请人:蒙开其,男,1964年出生,汉族,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被申请人:何济碧,女,1964年出生,汉族,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申请人于2021年9月32021年9月2日向本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人蒙开其称其在松坎镇、天坪镇安装监控,申请人为被申请人砌墩子打杂,被申请人拖欠工资3625元未支付,要求被申请人何济碧立即支付给申请人蒙开其3625元。本院经审理认为,申请人蒙开其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特发出如下支付令:被申请人何济碧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蒙开其人民币工资3625元。申请费16.66元,由被申请人何济碧负担。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雷友孝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张 璐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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