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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林申请认定杨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裁定书(2021)渝0112民特6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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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渝0112民特668号
  • 案件名称

    杨东林申请认定杨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重庆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特别程序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杨东林;杨建
  • 案件缘由

    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1)渝0112民特668号 申请人:杨东林,男,1951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南岸区。被申请人:杨建,男,1972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南岸区。申请人杨东林申请认定被申请人杨建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5日立案。申请人杨东林于2021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申请。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申请人杨东林撤回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人杨东林撤回申请。                    审  判  员  郭蒙政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法 官 助 理   王松柏书 记 员  方  媛 - 1 -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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