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胜艳、杨胜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3执7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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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623执744号案件名称
杨胜艳、杨胜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石阡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杨胜艳;杨胜华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3执744号杨胜艳、杨胜华:关于申请执行人杨胜艳与被执行人杨胜华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3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杨胜华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杨胜艳履行43800元,本院依法强制执行557元(执行费)。至此,杨胜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623民初220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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