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和平、朱建中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保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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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保435号案件名称
张和平、朱建中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张和平;朱建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市支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保435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市支行张和平、朱建中: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市支行与被申请人张和平、朱建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市支行于2021年9月24日立案申请保全的(2021)湘0182民初7302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被申请人张和平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1年9月28日保全完毕。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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