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程三威、程金豹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皖0822民初3562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822民初3562号
  • 案件名称

    程三威、程金豹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怀宁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怀宁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程三威;程金豹
  • 案件缘由

    不当得利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皖0822民初3562号原告:程三威,男,1973年06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怀宁县。被告:程金豹,男,1967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怀宁县。原告程三威与被告程金豹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8月24日立案。原告程三威于2021年09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程三威提出撤诉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程三威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程三威负担。审判员  胡兰生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陈 锋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