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元军、肖小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81执19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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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81执1935号案件名称
肖元军、肖小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黔西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黔西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肖元军;肖小玉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81执1935号肖元军、肖小玉(被执行人):黔西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执行人肖元军、肖小玉责令退赔一案,申请执行标的6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2021年9月7日,被执行人肖元军、肖小玉主动将罚金6000元及退赔款800元缴纳到法院。至此,黔西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2021)黔0522刑初46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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