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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李正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422执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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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422执435号
  • 案件名称

    东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李正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东辽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东辽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东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李正军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东辽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422执435号东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李正军:东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李正军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00元。本院立案执行后,李正军主动履行完全部还款义务。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东辽县人民法院(2021)吉0422执435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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