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小额曹林香、曹建军、王海荣、闫凤平、王树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826执保6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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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826执保678号案件名称
农信小额曹林香、曹建军、王海荣、闫凤平、王树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丰宁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农信小额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826执保678号关于河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1年9月1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曹林香、曹建军、王海荣、闫凤平、王树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对被申请人曹林香、曹建军、王海荣、闫凤平、王树生名下的银行账户予保全。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对被申请人王树生在河北农村商业银行的62×××21账户予以保全完毕。依据当事人申请,我院已向银行申请冻结64104.61元,实际共冻结账户可用金额64104.61元。(冻结期限:2021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2日)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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