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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品权、曾文胜民间借贷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304执保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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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桂0304执保511号
  • 案件名称

    赵品权、曾文胜民间借贷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桂林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赵品权;曾文胜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304执保511号本院在保全申请人赵品权与被申请人曾文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桂0304民初4833号、(2021)桂0304民初483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本院采取了相应保全措施。现将财产保全情况告知如下:一、本院于2021年8月20日额度冻结被申请人曾文胜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账户140000元,实际冻结76697.99元,冻结期限十二个月。(详见控制信息反馈材料)二、本院于2021年8月20日冻结被申请人曾文胜名下证券简称★ST飞马(证券代码:002210),申请控制数量500,实际冻结500,冻结期限三年。(详见控制信息反馈材料)三、本院于2021年8月20日冻结被申请人曾文胜名下证券简称招商银行(证券代码:600036),申请控制数量200,实际冻结200,冻结期限三年。(详见控制信息反馈材料)四、本院于2021年8月20日冻结被申请人曾文胜名下证券简称三一重工(证券代码:600031),申请控制数量1200,实际冻结1100,冻结期限三年。(详见控制信息反馈材料)五、本院于2021年9月13日查封被申请人曾文胜名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泥岗东路红岗东村清水河街道八层单身宿舍B栋317号房(产权证号:20××**)价值400000元的部分,查封期限三年。(详见回执)六、本院于2021年9月14日查封申请人赵品权提供担保物贺喜名下位于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南巷12号万正·西区国际14栋1-9-1号房(产权证号:桂林市房权证象山区字第**)价值190426.67元的部分,查封期限三年。(详见回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通知如下: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桂0304民初4833号、(2021)桂0304民初483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规定的保全事项部分保全。审判员  石文军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陈 兰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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