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进、杨光顺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6执284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0626执2844号案件名称
吴进、杨光顺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德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吴进;杨光顺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2844号吴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吴进与被申请人杨光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光顺已兑现案款22304元(租金18670元、利息3634元),缴纳案件执行费18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2844号杨光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吴进与被申请人杨光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光顺已兑现案款22304元(租金18670元、利息3634元),缴纳案件执行费18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2021年9月23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于学凤、通化县光华镇东升村村民委员会劳务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吉0521执保283号 下一篇 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邹响荣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黔0281执1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