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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施类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24执1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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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424执1917号
  • 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案件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海盐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周云霞;周根保
  • 案件缘由

    所有权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424执1917号周云霞周根保:周云霞申请执行周根保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6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共计753185.67元(含申请标的743351.67元,执行费9834元)。案经执行,本院划拨被执行人周根保银行存款753185.67元。因本案标的额全部执行到位,故案件执行完毕而结案。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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