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24执1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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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424执1917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案件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海盐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周云霞;周根保案件缘由
所有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424执1917号周云霞周根保:周云霞申请执行周根保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6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共计753185.67元(含申请标的743351.67元,执行费9834元)。案经执行,本院划拨被执行人周根保银行存款753185.67元。因本案标的额全部执行到位,故案件执行完毕而结案。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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