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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灯明、刘伟东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3执46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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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623执4632号
  • 案件名称

    刘灯明、刘伟东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利辛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刘灯明;刘伟东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3执4632号刘灯明(申请执行人)、刘伟东(被执行人):刘灯明与刘伟东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5822.0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5822.01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刘灯明(申请执行人)。至此,刘灯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623执463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 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秦斯楠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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