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王智恒合伙协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881执2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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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881执2614号案件名称
王建平、王智恒合伙协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陕西省神木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王建平;王智恒案件缘由
合伙协议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881执2614号王建平、王智恒:申请执行人王建平与王智恒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881民初298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本案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已主动偿还全部还款义务,其他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申请执行费7400元已缴纳,本案至此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被执行人王智恒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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