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宁农村商业银行、山西大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1030执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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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1030执179号案件名称
山西大宁农村商业银行、山西大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山西大宁农村商业银行;山西大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1030执179号山西大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智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1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18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5日将该款转付给山西大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山西大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1030民督20号支付令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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