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381执6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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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381执6330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瑞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李飞云;董焕东;温州悦安置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381执6330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被执行人李飞云、董焕东、温州悦安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与被执行人李飞云、董焕东、温州悦安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381民初123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6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飞云、董焕东、温州悦安置业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浙0381执6330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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