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刘斌、王林琦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113民初26962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113民初26962号
  • 案件名称

    刘斌、王林琦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西安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刘斌;王林琦
  • 案件缘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 安 市 雁 塔 区 人 民 法 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陕0113民初26962号原告:王林琦,男,1966年12月7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    被告:刘斌,男,1987年9月14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潼关县。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林琦诉被告刘斌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林琦于2021年9月6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的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林琦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314元,减半后157元由原告王林琦承担。 审  判  员    秦      冰  二〇二一 年   九 月 六日 书  记  员    郭  佳  怡 打印:相丽华     校对:吕 颖     2021年  月  日送达 1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