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立正源置业有限公司、尹大磊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0725执14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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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鲁0725执1406号案件名称
潍坊立正源置业有限公司、尹大磊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昌乐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潍坊立正源置业有限公司;尹大磊;王成英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0725执1406号申请执行人:潍坊立正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磊,董事长。被执行人:尹大磊,男,1984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昌乐县。被执行人:王成英,女,1986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昌乐县。本院于2021年7月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潍坊立正源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尹大磊、王成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鲁0725执140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刘世勇审判员 钟德军审判员 田 政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执行员 唐汉刚书记员 冯庆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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