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军、宁乡市卫生健康局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恢189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恢1894号案件名称
唐小军、宁乡市卫生健康局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唐小军;宁乡市卫生健康局;王青林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恢1894号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唐小军、王青林:申请执行人宁乡市卫生健康局与被执行人唐小军、王青林的(2014)宁非诉审字第00614号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因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应征收社会抚养费48948元,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要求已于2021年9月9日作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杨海潮、李录怀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陕0326民初1004号 下一篇 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詹旭滨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92执保7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