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巧文、晋城市田园牧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521执恢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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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0521执恢96号案件名称
吉巧文、晋城市田园牧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山西省沁水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吉巧文;晋城市田园牧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521执恢96号申请执行人:吉巧文,女,1993年5月15日生,汉族,沁水县土沃乡人。被执行人:晋城市田园牧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晋城市城区。法定代表人:刘天河。申请执行人吉巧文与被执行人晋城市田园牧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12月18日对(2020)晋0521执937号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现被执行人晋城市田园牧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全部法律义务。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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