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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绪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3执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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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03执155号
  • 案件名称

    杨绪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鸡西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杨绪勇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3执155号杨绪勇:张洪松: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绪勇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洪松退赔一案中,本院已经在刑庭移送的被执行人张洪松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执行一案处置的财产中扣划了应退赔的执行款30,000.00元以及执行费用350.00元。本院作出的(2021)黑03执155号执行通知书确定的内容已履行完毕。现通知你该案件以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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