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巧云、李松利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11执恢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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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311执恢710号案件名称
任巧云、李松利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任巧云;李松利;王成伟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11执恢710号李松利、王成伟、任巧云:本院立案受理的李松利申请执行王成伟、任巧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故此案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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