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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业鹏、刘庆丰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苏0804执1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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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804执1535号
  • 案件名称

    刘业鹏、刘庆丰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刘业鹏;刘庆丰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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