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丰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吴建军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903执2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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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903执2228号案件名称
益阳丰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吴建军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益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益阳丰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吴建军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903执2228号申请执行人:益阳丰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住所益阳市高新区龙洲南路**。法定代表人:张燕飞。被执行人:吴建军,男,1986年8月10日出生,汉族,住,住益阳市/div>申请执行人益阳丰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建军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湘0903民初404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执行人益阳丰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且申请执行人益阳丰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书面申请结案。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院确认申请执行人益阳丰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建军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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