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淑贞、刘义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1执保6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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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21执保667号案件名称
唐淑贞、刘义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唐淑贞;刘义;刘辉;衡阳市珠晖区民鑫饲料厂经营部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1执保667号衡阳市珠晖区民鑫饲料厂经营部、唐淑贞、刘义、刘辉:关于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衡阳市珠晖区民鑫饲料厂经营部、唐淑贞与被执行人刘义、刘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陈小青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 汤 纯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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