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人民法院、杨永茂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3执1199号
由石阡县人民法院,2021/9/23 0:00:00在石阡县,依据生效的石阡县人民法院;杨永茂,其他案由执行实施案件。
案件信息
案件编号
(2021)黔0623执1199号
案件名称
石阡县人民法院、杨永茂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审理法院
石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当事人
石阡县人民法院;杨永茂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
石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3执1199号杨永茂(被执行人):石阡县人民法院与杨永茂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00.00元,至此,石阡县人民法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黔0623刑初130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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