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宗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321执4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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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321执4131号案件名称
汤宗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怀远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汤宗安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321执4131号汤宗安:关于怀远县人民法院河溜法庭移送的被执行人汤宗安健康权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9日立案执行,现因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此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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