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海涛、郑纪先等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728执10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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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728执1053号案件名称
贾海涛、郑纪先等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遂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遂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贾海涛;郑纪先;张爱梅;郑亚楠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728执1053号贾海涛、郑纪先、张爱梅、郑亚楠:贾海涛与郑纪先、张爱梅、郑亚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贾海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728执1053号执行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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