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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军、张林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3执16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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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623执1654号
  • 案件名称

    杨军、张林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贵州省石阡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杨军;张林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3执1654号申请执行人:杨军,男,贵州省习水县人。被执行人:张林,男,贵州省石阡县人。杨军申请执行张林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3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张林已缴纳执行费50元,经与申请人沟通,被执行人张林已案外自动履行3000元,申请人杨军剩余案款的执行。至此,张林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623民初90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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