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忠强、苏明正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豫0102民初7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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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102民初7816号案件名称
段忠强、苏明正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郑州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段忠强;苏明正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豫0102民初7816号原告:段忠强,男,1970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中原区。委托诉讼代理人:段练,男,1991年7月4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中原区,与段忠强系父子关系。被告:苏明正。原告段忠强诉被告苏明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6日立案。原告段忠强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段忠强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59元(已减半),由原告段忠强负担。审判员 乔婉婷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荆晓芳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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