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运杰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决定书(2021)鲁1327执26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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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鲁1327执2675号案件名称
祁运杰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决定书审理法院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山东省莒南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祁运杰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21)鲁1327执2675号本院在执行喻克文与祁运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拒不报告其财产状况,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1)项规定,决定如下:将祁运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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