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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1003执恢1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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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1003执恢1008号
  • 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台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台州市黄岩标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阮博夷;浙江博克斯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保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台 州 市 黄 岩 区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1003执恢1008号申请执行人台州市黄岩标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阮博夷、浙江博克斯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台州市黄岩标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阮博夷、浙江博克斯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为保证合同纠纷的(2015)台黄商初705号民事调解书一案中[原执行案号为(2015)台黄执民字第3133号,恢复执行案号为(2021)浙1003执恢1008号]。经本院执行,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均已执行完毕,本院已作履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院印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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