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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珊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8执恢5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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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528执恢548号
  • 案件名称

    罗珊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新宁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新宁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罗珊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8执恢548号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郑大江;罗珊:本院执行的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郑大江;罗珊行政非诉案由一案,经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向新宁县人民法院申请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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