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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宪、王刚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5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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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584号
  • 案件名称

    杨宪、王刚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杨宪;王刚;长春市双阳区医院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584号杨宪、王**、长春市双阳区医院:杨宪与王**、长春市双阳区医院健康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2128.64元(王**给付23198.06元、长春市双阳区医院28930.5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2128.64元。申请执行人杨宪向本院提出结案申请。至此,杨宪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112民初22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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