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德森、王坤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5执保71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105执保710号案件名称
孔德森、王坤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1 0:00:00当事人
孔德森;王坤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5执保710号王坤: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王坤与被保全人孔令海、孔德森民间借贷纠纷财产保全执行一案,保全了被保全人名下相应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保全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安徽中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王猛飞申请保全案件、追偿权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0827执保1321号 下一篇 龙国航故意伤害罪刑罚与执行变更审查刑事裁定书(2021)粤16刑更1155号